甘肃嘉峪关市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出台
为确保全面完成甘肃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甘肃关市改造 嘉峪关市环保局在征求酒钢公司意见后,嘉峪计划向省环保厅上报了我市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计划。燃煤目前,电厂该项计划正在开展超低排放前期论证工作。超低出台
据了解,排放根据甘肃省环保厅下发的甘肃关市改造《关于报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计划的通知》,原则上所有30万千瓦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和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均要在2019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嘉峪计划其他不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燃煤机组必须安装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推动实施烟气脱硝全工况运行,电厂实施达标排放治理。超低出台“十三五”期间,排放列入淘汰计划的甘肃关市改造机组可不再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目前,嘉峪计划嘉峪关市共有燃煤机组14台(均为自备燃煤发电机组),燃煤其中: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10台,装机容量分别为0.9万千瓦1台(机组编号为1#)、1万千瓦1台(机组编号为2#)、3万千瓦2台(机组编号为3#、4#)、12.5万千瓦2台(机组编号为新1#、新2#)、30万千瓦2台(机组编号为新3#、新4#)、35万千瓦2台(机组编号为新5#、新6#);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4台,装机容量均为35万千瓦(机组编号为1-4#)。
按照文件要求,市环保局在征求酒钢公司意见后,已向省环保厅上报了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具体为:2020年12月底前淘汰宏晟电热公司1-4#机组;2018年年底前完成宏晟电热公司新3#、新5#及东兴铝业1#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2019年年底前完成宏晟电热公司新4#、新6#及东兴铝业2-4#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